当然,非常重要的是,以上这些逻辑和职能的真正到位,需要将原来分散于不同部门的职能真正按照内在的逻辑加以重组和梳理,而不能是机构间简单地合并。也就是说,要按照职能的需要来设置机构,而不是按照现有的部门机构来履行职能,真正地实现部门职能之间的“化学融合”,而不是简单的“物理相加”。虽然,在具体的职能整合中,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技术性问题,但是,机构改革所确定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基本职能,从内在逻辑上就是一个增强质量职能的制度性创新。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投资观察界:www.tzgcjie.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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